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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湄渝高速公路三明(莘口)至明溪(城关)段项目岩前互通工程召开环保验收会议。省高指、三明市高指、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验收调查单位)、福建省交通环境监测中心(环保验收监测单位)、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代表)等单位代表及3名专家参加会议。
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组根据HJ552—2010《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公路》,现场检查了该项目环保和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听取了三明湄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和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介绍,审阅了相关资料。
会议认为,湄渝高速公路三明(莘口)至明溪(城关)段岩前互通工程较好地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环境监理制度以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制度,在设计、施工、试营运期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会议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至此,湄渝高速公路三明(莘口)至明溪(城关)段项目、吉口互通立交工程、岩前互通立交工程的环保验收、水保验收、档案专项验收等均已完成,为项目竣工验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