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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波政府企事业单位招聘来啦!待遇好,报考条件也友好!

转载 2019/03/07 15:27:47 发布 来源:网络 作者:三明明网 92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年前有多狂,

年后有多香。

——看透一切的小明

每周好工作,

拯救你的不开心!

年前吵着要离职的人

现在都怎么样了?

投出的简历一直没回复

好像没有太合适的岗位

忽然觉得自己还需要成长提高

想想咱们公司还是挺不错的

真是一场大型打脸现场啊

小明觉得静下来心来考虑去留

一点也不怂不要为了离职而离职

当你做好了准备

机会是自然而然出现你面前的

看看本周有没有你的机会

三明公安招聘辅警66名

——五险一金,高中可报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三明市公安局拟招聘市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66名(男性54名,女性1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沟通、应变能力,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及工作安排。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共道德、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 高中以上学历。

4. 三明市户籍。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7日至2001年3月7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士兵(官)、公安英烈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和法学专业毕业生优先聘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受到党政纪处分、开除军籍的;

②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③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④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⑤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⑥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⑦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3月8日-2019年3月22日,

工作日上午8:10-11:50,下午14:40-17:20。

报名原则上截止时间2019年3月22日17时20分。如截止时间报名人数有空缺,可视情适当延期。

2.报名地点:

梅列区巡防大队(三明市梅列区徐碧二村60幢即江滨路重机技校内),联系人及电话:郑先生13507551987、王先生13507570657。

3.报名须提交材料和要求:

①报名人员须现场填写《三明公安机关招聘辅警审核表》,粘贴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

②报名时递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辅警的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其参加面试、笔试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进入之后环节。

(三)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笔试为基本知识测试,面试采取谈话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成绩均为100分。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政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参照职工入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按照规定予以政审。

(五) 聘用和递补

体检、政审都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3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与三明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

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员,因不合格或缺席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进入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四、工作职责与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三明市监委留置场所的看护值班任务。

(二)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1.人员身份:辅警人员身份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工资及福利待遇。

①年收入5.8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单位代缴和个人缴交部分)。

②执行看护值班任务期间单位提供食宿。

③执行看护值班任务期间,发放工作绩效补贴。

五、其他

本次未尽事宜由三明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98-8962256。

2019年3月7日

三明市公安局政治部

医院专技人员20名

——中专以上,应往届可报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技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外合同制专技人员共计20名,其中护理相关专业15名,针灸推拿专业1名,药剂相关专业4名。具体招聘资格条件、工作地点等详见《泰宁县总医院2019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技岗位信息表》,由泰宁县总医院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执业资格;

2.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其他要求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执业)证书或成绩单最迟于2019年8月10日前提交到总院人事科。未取得毕业证、相关资格(执业)证书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试用和聘用。

2.报考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提出辞职(解除聘用合同)或调动的申请,未经医院同意不得参加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考试。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设在泰宁县总医院门诊三楼人事科(咨询电话:7832334)。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执业)证书等原件及二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到现场报名。

2.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19年4月1日-2日到泰宁县总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管,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分两场进行,其中:

护理相关专业人员:第一场专业知识笔试,第二场技能考核加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操作能力。笔试成绩、技能考核加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折算比例为50:50。

针灸推拿专业、药剂相关专业人员:第一场专业知识笔试,第二场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折算比例为60:40。

(二)第一场: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笔试时间:2019年4月11日下午15:00—17:00

3.笔试地点:县总医院医技楼5楼学术厅。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县总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划定和公布。

5.入闱第二场考试的考生名单公布于总医院院务公开栏(门诊三楼)及泰宁县总医院网站,同时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三)第二场:技能考核加面试(面试)

1.时间:

(1)护理相关专业人员:2019年4月12日上午8:30

(2)针灸推拿专业、药剂相关专业人员:2019年4月12日下午15:30

2.地点:县总医院门诊三楼会议室。参加第二场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未到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考试总成绩计算:

护理相关专业人员:笔试成绩、技能考核加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折算比例为50:50。

针灸推拿专业、药剂相关专业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折算比例为60:40。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技能考核加面试(面试)成绩高低顺次排列。

3.考生总成绩可于2019年4月15日后登录泰宁县总医院网站查询。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县总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和考核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及具体体检时间由县总医院人事科负责通知。

2.体检标准和项目:体检参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等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者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

3.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考生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的招聘名额,由县总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虑相关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二)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对合格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和考察,体检报告及考核材料在人事科备案。

(三)公示和聘用

1.泰宁县总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泰宁县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试用和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和聘用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取得执业资格且试用期考核合格者首次聘用年限为5年。

本通知由泰宁县总医院负责解释。

泰宁县总医院

2019年2月27日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参加3.23联考

考试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笔试时间:2019年3月23日(周六)14:30—15:30

笔试地点:三明市委党校教学综合楼(梅列区东安新村29幢)

准考证打印:参加笔试人员可登陆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根据附件一《笔试座位表》对应信息填写个人相关资料和准考证号、考室座位号,粘贴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并妥善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

政府办公室招聘

——五险一金,大专可报

三明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招聘编外劳动用工1名

一、招聘岗位

通讯员1名,限男性(要求值夜班)。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肯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3.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

4.具有清流县户籍;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3月4日后出生)。

三、报名方法

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人员可持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简历等原件、复印件及本人免冠1寸彩色近照到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人秘股报名。

联系电话:0598-5321806,监督电话:0598-5361150

联系人:马女士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22幢(县政府办公大楼三楼)。

四、报名时间

2019年3月4日-2019年3月14日。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由人秘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面试。面试分为自述和问答两个环节,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参与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4.公示。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经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聘用。公示无异议,经审查合格,没有违纪、违法,严重违反道德规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行为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六、薪资待遇

月固定工资2200元;单位为个人办理“五险一金”,其费用根据相关规定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交纳。

三明社区工作者招15人

五险一金,中专可报

一、报考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 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所有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必须在2019年3月11日前取得(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4. 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6.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11日至3月15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三元区政府一楼民政局。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持证报名的方式。

(四)报名工作有关要求

1.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www.chsi.com.cn)、户口簿(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报考人员须携带填写完整的《2019年招考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下载地址:三元区政务网http://www.smsy.gov.cn)、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5张。

3. 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

4. 考生报名后,由三元区民政局负责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3月21日到区民政局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1. 笔试。由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笔试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报名人数不足招考人数三倍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随机抽取序号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面试前3天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未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比例计算。

(六)体检、考核、协审。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进行体检、考核、协审,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如体检、考核不合格,则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由综治、计生、征信等相关部门协审,有犯罪记录、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计划生育等情形之一,取消聘用资格,按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年内各岗位出现空缺,从本次招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对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张榜公布。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通过,通过选举后正式上岗。福利待遇:试用期内基本工资为每个月1999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结束正式上岗后,工资标准按照社区工作人员现有岗位标准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若遇经济待遇统一上调,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税务局招聘6人

不限专业,本科可报

因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需招收临聘人员6名,有意应聘人员按照相关条件于2019年3月8日前报名,现将有关条件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男女不限,35周岁以下(时间截止2019年2月28日)。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不限专业,财经类、计算机类专业优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计生、综治等符合政策规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5、组织纪律观念和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二、工资待遇

参照我局现有劳务派遣工待遇。

三、报名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3月4日至8日正常上班时间。

2、地点:建宁县税务局人事教育股(税务局办公楼303室)。

3、应提供的证件: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自荐书1份(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初中以来的学习情况、工作简历),如有会计证等各类资格证的可一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上机操作、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7972735 13605986576

阳光百姓家具招聘

——本地好工作,年薪十万

销售:5名〈底薪3300 年薪6一10万〉

销售经理:2名 年薪8一15万〉

店长:1名 (年薪7一10万〉

会计:1名

薪资待遇:面议

要求沟通能力强,有责任心。年纪20-45岁之间。

工作地点:阳光城新华都负一楼。

联系电话:15959786527 肖小姐

2019省考计划录用2471人

——明日开始报名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福建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福建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工作,计划录用247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3月8日至2001年3月8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要求的为准;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 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资格的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 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 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6.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 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8. 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取消其考录资格。

(三)专门职位

下列人员可以报考专门职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9年9月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报考者;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符合此次招考相关规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四)起止时间

本次招考,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全日制非定向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时限可放宽至2019年12月31日。其他未经公告的与时限有关条件,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3月8日;需计算年限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3月8日,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

本次招考的网络报名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以下简称“福建考录网”,http://www.fjkl.gov.cn/)进行;要求现场报名的职位,以招录单位通知为准。

(一)查询

报考者可于2019年3月8日后登录福建考录网,通过《福建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查询职位信息,通过《福建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查询招考职位相关条件的政策解释、考录规则以及报名注意事项等。

(二)缴费、报名

报考者应在2019 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7:00登录福建考录网,提交个人信息并缴纳报名费。

本次考试在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报考者(包括加考公安基础知识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在任一考区参加考试;报考需要加试其他专业科目的职位,只能选择福州考区参加考试。

(三)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者可在缴费成功次日起的两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考录网查询初审结果。每个考生只能成功报考1个职位,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它职位。

(四)申诉审核

2019年3月11日上午9:00—3月18日下午17:00,报考者与招录单位沟通后,对“专业资格不符”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福建考录网“申诉通道”申请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裁定。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19年4月10日9:00—4月19日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一)笔试

4月20日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0日下午14:00—16:30《申论》

4月21日上午09:00—11:00《公安基础知识》(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职位)

报考者可于2019年5月24日后通过福建考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全省最低合格线。

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少数民族自治乡机关、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或专门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可以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共科目总分的10%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录单位的隶属关系与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

按照招考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按招录单位的隶属关系分别在福建考录网或设区市网站上公布。

面试前,招录单位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复查。

面试安排在6月中下旬。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规则

A类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测》+《申论》)/2×50%+面试成绩×50%

B类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测》)×50%+面试成绩×50%

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5%+《公安基础知识》成绩×15%+面试成绩×50%

(四)其他专业科目考试

需要加试其他专业科目的,具体安排及成绩计算规则由招录单位在福建考录网上另行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需进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能力测评或体能测评的职位,面试合格考生全部参加测评;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取消录用或递补资格。

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中央和省里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录用职位约定的执行。

六、递补

面试环节,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评、录用等环节递补参照面试环节的做法执行。

七、注意事项

1. 本次招考职位所设的非领导职务,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任职时将根据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及其有关配套规定办理。体检、考察、试用等环节,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的规定执行。

2. 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 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录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录用后不报到的,有服务期要求但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5年。诚信档案的使用,按照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5.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福建省公务员局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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