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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满三天的清明小长假已经过去一天啦
小伙伴们是不是已经出门扫墓、踏青去啦!
小明为您整理了本周的招聘合集
希望对您的求职道路上有所帮助
三明公益性岗位缺36人!
部分岗位中专学历即可!
根据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元区公益性岗位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元政文〔2017〕124号)和《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元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三元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征集的公告》(元人社〔2019〕4号)文件精神,通过发布公益性岗位征集,经研究,决定招聘36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36名就业困难人员,其中三元区莘口镇人民政府已公开招聘专职综合生态管护员3名,另外33个公益性岗位。
(点击图片放大)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我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
①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②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含离校未就业 一年以上高校毕业生);
③持《残疾人证》人员;
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⑤零就业家庭;
⑥已参加失业保险并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⑦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
⑧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
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9年3月29日至4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方式
三元区人力资源市场(凤岗里8幢二层、城关步行街),现场报名,联系人:小廖,联系电话:8033895,监督电话:8300585。
(三)相关要求
1.报名资料:一寸彩照三张,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3份并社区街道盖章。
2.资格审核: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筛选、审核,通过初审的人员到三元区人力资源市场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3.资格确认: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采取走访形式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确认,如遇到多人报名同一岗位时将进行面试(面试方案另行通知),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全部有编制!三明学院招42人!
2019年三明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
本次共有33个岗位,招聘工作人员42人,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8日--4月12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三明学院人事处人事科(综合楼519);
(2)网络报名:请投递简历至smxyzp@163.com。
3.报名材料:提供填写好的《三明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到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毕业应届生需要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国外学历认证。
考试
1.根据拟聘岗位需要,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2.考试由学校人事处会同校内相关单位组织实施。考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成绩等均公布在三明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具体以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的各岗位考试方案为准。
3.各招聘岗位考试方案中要明确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专业及要求,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报名情况和其他应让考生知晓的相关事宜。
4.研究生学历免公共笔试,报考者直接入围面试,入围专业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为3︰1,面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
5.有安排专业笔试的岗位,若报考者入围面试后弃权的,按专业笔试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有你的岗位!尤溪国有公司招聘5人
尤溪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是经县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全资公司,受县政府委托,按照“政府授权、财政支持、公司运作”的管理原则,负责授权范围内的水利水务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及管理职能,公司拥有3家二级权属参股的供水及发电企业。
因业务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尤溪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和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和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共5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在尤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yx.gov.cn/)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良好的职业素养、较强的团队精神;
5.廉洁从业,吃苦耐劳,职业信誉好,身体健康;
6.服从公司工作分配,适应长驻水利现场管理工作要求;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年龄要求: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3月29日至2001年3月29日期间出生);劳务派遣岗位的,年龄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3月29日至2001年3月29日期间出生)。
9.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现役军人;失信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2.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与岗位信息表所列条件一致者准予报考。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属的专业为准。
3.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所有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取得学历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招聘资格)。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4月12日17:30止(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尤溪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综合部(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35号,县水利局三楼),联系电话:0598—8767796。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考生凭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可以委托亲友代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并如实填写《尤溪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招聘专业技术和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附后,可自行下载填写),提交个人简历一份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按规定现场确认缴费报名费80元(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名费后,不再退还)。
2.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公司相关招聘工作安排将通过短信发送至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内填报的手机号码,请应聘人员保持通信通畅。如出现电话联系不上、未及时领取准考证、未按时参加考试及体检等状况,视为自动弃权。
4.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个别岗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尤溪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公布。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行政能力职业测验》(主要考察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字计算与推理、逻辑推理、资料分析,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6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本次招聘将于2019年4月下旬进行笔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笔试考场设在尤溪县城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4.加分办法(专业技术岗位):
(1)取得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或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1分;取得相应专业工程师职称或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按考生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加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2)从事专业岗位(毕业证书所记载专业)工作满2年(含2年)以上,且由从业单位及社保机构出具相关证明加1分(不含计算机类)。
以上二项可累计加分。符合享受加分规定的报考者应在报名时提交相关有效证件;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尤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yx.gov.cn/)公布。
5.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笔试结束约5个工作日后,登录尤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yx.gov.cn/)查询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三)考试成绩的同分判定
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公示、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标准和项目: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如有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体检的组织:由尤溪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医院为县级综合性医院。
(二)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考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三)公示
按照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尤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yx.gov.cn/)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期三年;劳务派遣人员聘期一年,聘期届满,经考核,再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3.薪酬标准: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参照公司现有同类人员标准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劳务派遣人员按县财政局和人社局规定标准执行。
4.新聘用人员档案资料,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由尤溪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劳务派遣人员按县劳务派遣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新聘用人员应在尤溪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公司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和监督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电话:0598-8767796。
三明选任81人!享经济补助!
为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现向社会发布选任将乐县人民陪审员公告。
一、选任名额
2019年三明市将乐县人民陪审员应选任81名,其中有效任期内的已有23名,现需再选任名额共58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47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任人民陪审员的五分之一,名额11名。
二、选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户籍在将乐县的常住居民;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陪审员权利义务
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
1、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2、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四、选任名额和程序
(一)选任方式
采取随机抽选、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随机抽选:将乐县司法局会同将乐县人民法院、将乐县公安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2、组织推荐: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经本人同意,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进行推荐。
3、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直接向将乐县司法局提出申请。
4、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产生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报名事宜: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档;
②《个人承诺事项表》一式三份;
③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④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⑤本人近期2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3张以及电子照。
(3)报名时间:从2019年4月3日起至2019年5月2日止(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4)报名地点:将乐县司法局基层股或辖区内各司法所
①将乐县司法局基层股(将乐县古镛镇府前路1号,联系电话0598-2266373)。
② 各司法所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将乐县司法局会同县将乐县人民法院、将乐县公安局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团体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选任条件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告知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并征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
将乐县司法局会同将乐县人民法院在通过资格审查并愿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
(四)任前公示
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确定后,将乐县司法局会同将乐县人民法院、将乐县公安局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将乐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 任命公告
将乐县人民法院会同将乐县司法局向社会公告人民陪审员名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将乐县司法局、将乐县人民法院、将乐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泰宁县招聘公益性岗位5人
因大田乡用工需要,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明人社〔2017〕319号)和《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泰宁县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泰人社〔2017〕126 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5名就业困难人员,主要从事大田乡文明街保洁工作。
二、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我县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我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或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3、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6.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我县农业人员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就业困难人员还包括具有我县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并在我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或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求职登记的以下人员:
7.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人员;
8.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农村居民;
9.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10.办理就业创业实名制登记后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注意: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聘用
三、报名时间、方式、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大田乡劳动保障所。
3、有关要求:报名人员提交《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填报和提交的个人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申请人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2、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体检等事项,请应聘者务必密切关注,正确填写个人常用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
五、考核、公示、体检和聘用
1、资格审核: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推荐,并会同用人单位组织招聘,进行面试。(如工作需要可增加笔试)
2、拟用公示:泰宁县人社局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核结果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泰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tn.gov.cn:8082/)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体检:体检人选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当天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社部门指定的劳务派遣机构,在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不超过3年的书面合同,并将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复印件报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备案。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内与大田乡政府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 将予以解雇。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在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泰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信息。考生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7832368(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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