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三明市体育局关于
有序组织体育行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各直属单位,各相关体育企业(单位):
为加强对体育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稳妥有序推进本市体育场所复工,根据《福建省分区分级差异化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工作导则》(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防〔2020〕15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20〕6号)要求,按照“风险可控、有序推进、分批实施”和属地政府统一安排的原则,有序组织全市体育场、体育馆、健身房等各类体育场所,包括公共体育场馆和各类经营性体育场所的复工复产工作,方便群众健身。具体指导意见如下:
一、各类体育场所的复工,以经营管理场所为单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向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纳入所在乡镇(街道)复工复产工作管理。
二、室外体育场所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本周内恢复开放。按照属地指挥部防控工作统一安排,实行备案。
(一)恢复开放的室外体育健身场地:体育公园、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及各类体育中心田径场等户外体育健身场地。
(二)户外健身场地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恢复开放的户外健身场地要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主体,安排专人做好健身场地、设施的消毒,可通过核验八闽健康码、测体温等形式加强对健身人员的健康管理,居民较为集中的场地要实施入场封控,开放一个出入口。实行分散式锻炼、不聚集、不扎堆,禁止组织团体赛事、培训等聚集性活动。
(三)参加户外体育锻炼的群众,应自觉佩戴口罩,锻炼前应做好体温监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进场锻炼;锻炼时防止手随意到处摸、碰,避免用手触碰眼、口、鼻等部位;锻炼前后要用含有酒精类的消毒液或消毒湿巾进行手部消毒。
三、室内各类体育场所在做好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经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备案确认后,下周开始实行分区域、分项目有序恢复开放。
(一)通风条件良好的各类室内体育场所,可以开放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隔网运动项目;健身、攀岩、台球、射箭、飞镖、轮滑等项目经营场所,应引导健身人员保持1.5米以上距离;拳击、搏击、跆拳道、散打等项目仅限单人练习。
(二)各项目采取压缩营业时间、限制入场人数等要求落实管控,实行分时段、分区域开放。除前款规定的人数限制外,各类体育场所可活动区域每100平方米的人员密度应控制在25人以下。所有室内体育场所健身人员、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健身人员实行“八闽健康码” (八闽健康码服务:登录闽政通app—完成L4人脸识别认证—进入【八闽健康码服务】—生成二维码)实名入场。
(三)游泳池(馆)、篮球场、足球场及在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开设的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所或体育场所部分区域暂时不宜开放。
(四)室内体育场所需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条件,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不得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若继续运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体育场所必须做好清洁消毒工作,每天运营结束后进行空气和环境清洁消毒。
(五)继续暂缓各类线下人员聚集的体育赛事、团体操课、体育培训等活动。
四、各体育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切实承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强化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一)复工前,应通过网上培训等形式,认真组织复工人员对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流程进行培训,确保员工岗前培训到位,并具有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要主动对场所各区域进行防疫安全评估,不符合开放条件的部分区域、场地或项目,应暂缓开放。
(二)体育场所入口应设有醒目提示和基本防控制度告示牌,并公布所在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实行预约服务,积极采用电话、微信、APP、小程序等预约方式,引导健身人群分时段、分散式锻炼。
(三)加强出入口管理,对进入人员(包括员工、顾客、来访人员)严格实施体温测量管理,对拒绝接受体温检测以及体温异常者,谢绝入场。做好顾客健康状况信息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体温、身体健康状况、进出场时间以及联系方式等。加强场所内巡查,发现人均密集情况应及时劝导疏散。
(四)督促场馆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时佩戴口罩、勤洗手,穿清洁工作服。每日上岗前、下班后做好自身清洁消毒。应做到健身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定期安排场地消毒消杀,建议日常消毒清洁频率每2-4小时一次,安排专人落实消毒详细记录。
五、安排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每日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场所内发现疑似感染者,或接到防疫部门信息有确诊病患、疑似患者来过场所,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并报备体育行政部门。对其使用、接触的设施设备、体育用品,以及相关密切接触人员也需做好相应隔离,严防发生聚集性感染事件。
六、经备案确认后复工的体育场所必须自觉配合体育部门、所属乡镇(街道),以及相关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承担防疫主体责任。对未取得复工备案确认擅自开放的,或防控不力、经督促整改不到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
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要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要主动协调服务好各类体育场所,督促和指导体育场所落实防疫防控措施,尽可能帮助企业单位解决复工遇到的困难,并视疫情情况,各类体育场所逐步恢复正常运营。
三明市体育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