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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对于许多家庭来说,都是一件需要付出很多努力才能够购买的重大资产。它意味着住有所居,意味着家庭、生活,它是人们一直渴求的安定。然而,却有人利用他人买房的急切心理,实施诈骗行为,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01
年纪轻轻 负债累累
89年出生的被告人饶某,因做生意亏损,外债甚多,为了解决债务问题,打起了房子的主意。
2016年12月21日,饶某以75万余元的价款购得三明市梅列区碧桂园高层房产一套,房子的购房款中,有60万是按揭贷款,若是直接将房子卖出,扣除银行按揭贷款部分,依旧不足以清偿外债。饶某就想着把卖房子的钱用于炒比特币,寄希望于炒比特币大赚一笔钱偿还债务。
2018年7月3日,饶某的房产被明溪法院查封。为钱急红眼的饶某,全然不顾他人利益,隐瞒事实,通过房产中介寻找买家,在明知房产已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仍于2018年7月27日与被害人叶某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102万元的价款将该房产转卖给叶某翔,叶某翔也预先支付了21.98万元的购房款。
02
为敛财一房二卖
21.98万元到账后,饶某并未将钱款用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促使房产解封过户给叶某翔,而是将钱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炒比特币等开支。
炒比特币并没有想象中容易,没过多久,没钱用的饶某,再次打起了房子的主意。
2018年12月18日,饶某隐瞒了其已与叶某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及该房产已进入法院执行拍卖程序的事实,通过另一家中介与被害人叶某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以94万元的价款将该房产再次转让。次日,饶某收取叶某琴支付的10万元购房定金,同时叶某琴按饶某的要求为饶某还清2018年12月到2019年2月的该房产按揭贷款11700元。
这一次,饶某收到购房款后仍旧未将款项用于解封房产,而是再次投入到炒比特币中,显然结果是失败的,所有的购房款再次亏损。
2019年1月6日,被告人饶某名下的碧桂园房产被明溪法院成功拍卖。此后,饶某在未退还叶某翔、叶某琴购房款的情况下,仍联系其他多家房产中介以转让该房产为由欲再骗取他人钱款。而后,事情败露,饶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03
获刑三年
经梅列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3315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最终,被告人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其已退出的违法所得60000元,发还被害人,责令其继续退赔违法所得271500元,发还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