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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经报公安部交管局同意,
从11月26日起,
正式实行全省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功能。
民警在执勤时,
遇机动车驾驶人提供电子保单,电子标志,
可通过信息系统实时查询,
对已经投保交强险
且经查验无误,
不得以未放置保险标志为由进行处罚。
交强险的标志可以不再粘贴啦!
此前报道:机动车检验标志实现电子化
2020年6月20日起
机动车检验标志实现电子化
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
已领取的车辆不需再粘贴纸质标志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提升“互联网+交管服务”水平,公安部在16个城市试点基础上,决定全国分两批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
推广时间
如何申领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标志业务时,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自动推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查看、下载使用。
属于6年内的免检车辆,可以直接在网上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对在用车辆尚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生成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上网下载使用。
对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损毁的,无需办理补领检验标志业务,可直接在网上下载使用,如需领取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
如何出示使用
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种出示方式,便利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在不同场景应用。
在线出示的,可以直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使用在线实时生成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离线出示的,可以提前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于手机中,使用时直接出示。
打印出示的,可以通过网上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后,打印为纸质凭证出示,与电子凭证具有同等效力。
这下放心啦!空空如也的前挡玻璃,
慢慢欣赏,一路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