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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是汽车社会的公害,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会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正所谓民有所呼,法有所应,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正式实施。
可有人偏不当一回事
置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于不顾
心存侥幸
一而再
再而三
同一件事,明溪一男子
多次违法
真是“任性”!
4月3日,明溪公安交警大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城区开展酒驾夜查统一行动。一名任性的男驾驶员被交警查获,经查此驾驶员...
形迹可疑,竟是醉驾
4月3日20时
明溪公安交警在河滨南路三元路口
进行酒驾夜查统一行动
一辆闽G牌摩托车
行驶缓慢、形迹可疑
于是将其拦下检查
执勤人员闻到该男子身上有酒气
立刻对其做酒精呼气测试
显示结果为137mg/100ml
根据国家规定
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通过血检
显示罗某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
163.10mg/100ml
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涉嫌危险驾驶罪
大胆!竟然多次违法
经进一步调查时发现
罗某醉驾和酒驾
竟是“ 家常便饭”
“家常便饭”式醉酒驾
1、2013年10月21日,罗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明溪县公安交警依法处罚,人民币壹千元,驾驶证暂扣六个月。
2、2016年5月30日,罗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明溪县人民法院判决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3、2020年9月8日,罗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明溪县人民法院判决拘役一个月,并处罚人民币二千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罗某将再次面临刑事处罚。
警方提示
酒驾查处是一项常态化行动,无论白天黑夜,任何时间地点,交警都在严查酒驾。
请广大驾驶员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有酒不劝开车人。也要提醒身边的家人朋友时刻牢记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