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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实“任性”!三明一男子酒驾醉驾,被查四次,屡教不改!

转载 2021/04/20 11:32:22 发布 来源:网络 作者:三明明网 88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酒驾是汽车社会的公害,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会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正所谓民有所呼,法有所应,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正式实施。

可有人偏不当一回事

置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于不顾

心存侥幸

一而再

再而三

同一件事,明溪一男子

多次违法

真是“任性”!


4月3日,明溪公安交警大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城区开展酒驾夜查统一行动。一名任性的男驾驶员被交警查获,经查此驾驶员...

形迹可疑,竟是醉驾

4月3日20时

明溪公安交警在河滨南路三元路口

进行酒驾夜查统一行动

一辆闽G牌摩托车

行驶缓慢、形迹可疑

于是将其拦下检查

执勤人员闻到该男子身上有酒气

立刻对其做酒精呼气测试

显示结果为137mg/100ml

根据国家规定

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通过血检

显示罗某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

163.10mg/100ml

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涉嫌危险驾驶罪

大胆!竟然多次违法


经进一步调查时发现

罗某醉驾和酒驾

竟是“ 家常便饭”

“家常便饭”式醉酒驾

1、2013年10月21日,罗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明溪县公安交警依法处罚,人民币壹千元,驾驶证暂扣六个月。


2、2016年5月30日,罗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明溪县人民法院判决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3、2020年9月8日,罗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明溪县人民法院判决拘役一个月,并处罚人民币二千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罗某将再次面临刑事处罚。

警方提示


酒驾查处是一项常态化行动,无论白天黑夜,任何时间地点,交警都在严查酒驾。

请广大驾驶员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有酒不劝开车人也要提醒身边的家人朋友时刻牢记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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