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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晚刷牙离不开牙膏,要是用错了,伤及口腔甚至身体,怎么办?5月10日,国家药品监督局启动全国牙膏不良反应试点监测,全国六家医疗机构参与此次试点,三明市第一医院名列其中,我市成为全国唯一一个参与试点的地市级城市。
牙膏是人们清洁护理口腔的必备用品,过去属于日化用品。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管理。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相关法规,全面夯实牙膏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基础,国家药监局定于今年4月至9月在部分地区开展牙膏不良反应监测试点,组织北京、上海、福建、山东、广东、四川省(市)药监局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以及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三明市第一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等医疗机构,共同参与试点工作。 参加本次全国牙膏不良反应试点监测的试点医疗机构负责收集报告本单位发现或获知的牙膏不良反应,由监测机构逐级进行分析评价,提出处理建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置,省级监测负责每月向国家药监局评价中心报告,由北京大学口腔医院牵头的技术要求研究组负责研究形成牙膏不良反应监测相关技术要求,于9月30日前报送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为《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实施做好准备
市市场监督局负责人表示,这是我市首次参加此类国家级试点,有助于整体提升我市医疗机构牙科专业水平,进而带动我市牙膏产业的发展。
(记者:王长达)